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武警森林指挥部,国家林业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中国林业教育学会、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林业基层就业、新兴领域创业,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林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国家林业局党组部署,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中国林业教育学会和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等单位决定共同倡议,成立全国林业就业创业工作联盟。
联盟拟搭建林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涉林高校合作交流的大平台,实现林科大学生就业信息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精准对接,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促进创业培训、实训和成果孵化相结合;创建各方交流合作新机制,形成共同关心支持林科大学生、森林武警转业干警、林区下岗职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的新局面。
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参与联盟搭建,并于11月10日前将登记表发送邮件或传真至全国林业就业创业工作联盟筹备办公室(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有关意见和建议也请一并发送。
联系人:何乐观 杨子超
电 话:010-84238763 84239342
邮 箱:372755427@qq.com
附件:1.全国林业就业创业工作联盟方案(草案)
2.全国林业就业创业工作联盟成员单位登记表
国家林业局人事司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中国林业教育学会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
全国林业就业创业工作联盟方案(草案)
一、发起单位
全国林业就业创业工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由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中国林业教育学会、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倡议组建,并联合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各主要涉林院校,相关社团组织,以及大型林业企业作为共同发起单位。
二、工作宗旨
按照《就业促进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与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联盟致力于搭建林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涉林高校的互动平台,以林科大学生就业和林业人才创新创业为核心,为成员单位提供政策支撑、信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养、业务支持、技术合作、资金扶持等全方位服务,努力推进林业与生态建设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破解林科毕业生就业难和基层林业部门招人难的“两难”困境,积极引导和鼓励林科毕业生到林业基层一线就业,积极投身林业现代化建设,为我国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
三、联盟成员
联盟是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组建的开放式合作平台,参加单位不论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均可自愿加入。主要成员有:
1.涉林院校、科研院所等大学生培养单位。
2.涉林企事业单位。
3.各级林业主管部门。
4.有关大学生教育、就业、创业的协会和其他民间社团组织等。
四、工作计划
1.基层林业场站大学生补充计划。组织开展基层林业场站毕业生实习、就业计划,重点解决制约我国为数众多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单位用人需求。积极向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争取支持,探索开展基层林业场站大学生补充计划。
2.基层林业场站创新创业团队计划。选拔团队,带领创新创业项目与基层林业场站建设挂钩,探索股权激励、项目资金支持、项目推广等配套措施,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和实际应用,带动基层林业场站发展。
3.年度校园招聘计划。汇集联盟单位的毕业生需求,帮助企业到校园开展宣讲、招聘等工作。
4.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师资培训计划。通过研讨交流和培训等方式,逐步建立林业院校大学生校外导师库和创业师资库,指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林科大学生面向基层林业部门就业。
5.创业大赛与技能竞赛。吸收基金或企业赞助,同时争取财政经费补助,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提高林业创新创业项目和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
6.林业院校科技创新成果推广、林业就业创业研究成果发布等活动。
五、运作模式
由全体发起单位组成联盟理事会,联盟理事会推选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联盟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负责联盟日程事务性工作。
六、资金保障
1.联盟日常工作经费由秘书处挂靠单位承担,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经费补助。
2.联盟重要会议、研讨交流、竞赛等重要活动由参与单位共同承担。
3.联盟尽可能申请林业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课题、项目等工作经费补助。
4.联盟承担的基层林业场站大学生补充计划等重大国家公益项目所需资金,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解决。
关于倡议成立全国林业就业创业工作联盟的通知链接: